推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助力海岸带生态预警监测能力提升

——《海洋生态监测站建设指南》行业标准正式立项

     近日,《海洋生态监测站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行业标准项目正式获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立项。该《建设指南》由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牵头起草,联合自然资源部北海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部东海生态中心、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洋中心、自然资源部大连海洋中心等7家单位共同申报。《建设指南》是推进落实自然资源部建立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的具体举措,旨在提出适用于业务化监测的、模块化的、可操作性强的海洋生态监测站(以下简称海洋生态站)建设指南,为我国开展海洋生态站建设及相关业务化工作推广提供科学指导和参考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的通知》(自然办发〔2021〕52号)指出,长期跟踪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现状及长期演变趋势,是“十四五”期间加强我国海岸带生态预警监测能力的重要工作之一,需在现有海洋生态监测能力基础上,逐步建设海洋生态站。自2021年4月以来,受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委托,编制组充分查阅国内外资料和开展实地调研,并广泛征询相关单位对于海洋生态站建设的意见。2022年5月,《海洋生态监测站建设指南》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2023年9月22日,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组织召开了《海洋生态监测站建设指南》行业标准制订项目启动会。

     《建设指南》综合考虑代表性、可行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等原则,将提供海洋生态站建设的原则、程序、内容、建设要求、运行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给出海洋生态站的选址及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样地及海洋监测平台的划定与布设、监测指标的选择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提出基于标准样地开展野外长期、定点、持续监测海洋生态系统的监测体系建设方法,为我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提供支撑。

     《建设指南》将有力推动海洋生态站建设,为实现海洋生态站建设规范化、网络化,充分发挥其生态预警监测作用奠定基础。这也是北海生态中心紧密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核心职责和工作实际,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将履职尽责成效转化为业务成果的重要体现,对加快推动我国现代化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沙婧婧、维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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